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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疫期间我院承担的临床试验相关研究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1-30字号调整
信息来源: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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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遵照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为配合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受试者与 GCP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特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临床试验相关工作首先应与各级政府及医院内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保持一致。
二、请各项目主要研究者(PI)组织安排研究团队成员对全部在研项目进行梳理,由 PI与项目组长单位及申办方沟通决定受试者的访视时间及访视方式,建议延期访视或者远程访视,所有随访方式的改变及发生的方案违背均需按照正常流程上报伦理和机构备案。
1. 研究团队根据试验方案要求、本中心主要研究者与组长单位及申办方沟通结果,做好受试者随访延期安排,尽量通过电话进行随访,如实详尽记录电话随访过程。
2. 对于口服用药患者可以建议受试者在当地或其他医院进行检查,需嘱其完整保留就诊记录、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资料,研究医生远程审阅结果后将药品寄出给受试者。受试者下次访视时带回相关所有资料。
3. 如果是外地的受试者尽量劝其暂时不要来郑访视;如果是郑州本地的受试者,尊重受试者意愿,如受试者有不理解的,请研究医生协助沟通。
4. 对于近期必须到院治疗或者随访的受试者,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了解受试者近况及是否存在疫区接触史,告知受试者来院访视务必保证体温正常及没有其他疑似症状,必须佩戴口罩,并提前做好访视安排。如有发热受试者必须去所在地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后阴性后,再来进行临床试验相关访视。
5. 受试者到院后,需首先在门诊进行体温预检方可进入院区。
6. 受试者随访应安排独立诊室,避开发热门诊等区域,避免使用防疫专用医疗设备,嘱其不要在医院内随意走动。住院受试者与家属需遵守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的探视要求。
三、 所有在研项目暂停研究入组,所有尚未启动的项目暂停启动,项目入组和启动时间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决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若受试者因交通封闭等不可抗力无法完成回院随访,需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
五、尽可能对受试者做好病毒防护、隔离等宣教工作。
六、各项目申办方、CRO、SMO公司应在节后上班前或首次随访前,调查所有CRA、CRC 14天内有无往来疫区或者与疫区接触史人员相互往来情况,并做好登记。对14天内往来疫区或者与疫区接触史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应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上岗。CRA与CRC应减少到医院现场办公,做好工作计划尽量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沟通。所有申办方、CRO、SMO公司从业人员的防护物资由个人或者雇主单位提供,在院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七、临床试验中心药房领药、生物样本处理及冻存请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到达,以减少人员流动。
八、发现受试者或工作人员有疑似症状应转往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规定上报。
九、我院承担的所有在研的临床研究课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6258169
科研部
联系电话:0371-66245154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