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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4字号调整
信息来源: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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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37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限额
学校不超过40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2年2月28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录网站http://jyt.henan.gov.cn/sk/下载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已注册账号的老师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未注册账号的申报老师请自行在该系统中认真注册个人信息,申请账号(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
(二)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三)请各申请人于3月4日将汇总表统一报送至邮箱kyb_cg@126.com。

联 系 人:刘会娟
联系电话:80026
附件:1 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院部汇总表
2.河南省教育厅社科成果申报和评审系统申报用户使用说明

科研部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