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
临床科室
坐诊时间
医院地址
互联网医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研教学教学学生工作
在线预约

预约挂号

Appointment registration

第一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1-01-17字号调整
信息来源:   研究生科
手机阅读文本
     为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培养选拔高质量人才,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明军
     副组长:霍  勤
     成  员:张琳琪  曹建西  翟文生  李慧英  陈  萍
     申  琪  张  楠  任伟宏  李  桓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学位点、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院的招生工作结果负责。
   (二)成立招生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段其波
     成  员:罗淑珍  张  珂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实施,纠查复试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   
     三、实施细则
     1、“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全日制在校生报考条件(见附件一),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
     2.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学科考核专家组一般由本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得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学科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具体职责是依据学校文件和招生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见附件二《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及面试,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者名单。
还应配备1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现场的录像、文字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
     3.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4.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核程序及方式(笔试、面试)
   (一)考核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
   (二)考核方式:具体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招生院部自主确定。对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三)考核要求: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涉及外语应用能力、基础素质(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考查临床基础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等三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
   (四)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基础素质考查×40%+科研创新能力考查×40%。
     五、拟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考生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二)同一学科内,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院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院部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院部公示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汇总各院部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阶段未招到学生的招生导师自动转为“普通招考”阶段招生,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第一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第一临床医学院的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科、医院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提交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科:0371-66264771;医院纪检监察室:0371-66297761。
      七、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科。

     附件一:报考条件
     附件二:申请者需提交材料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