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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十佳岗位青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阅读量:3836

各团总支、支部,各科室:
     2017~2018年度医院团委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团员青年主力军作用,全力推进我院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院进一步深入培养青年人才,树立青年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锐意奉献、开拓创新,在新时代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投身到医院发展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为促进医院的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医院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经医院团委研究,报党委同意,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5月2日在全院开展“十佳岗位青年”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终考核优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院工作1年(含)以上的青年职工。(包括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合同聘用人员)。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3、刻苦钻研本岗位技术,勤奋敬业,勇于拼搏进取,有创新精神。
     4、能积极投身到医院各项工作中,在广大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集体荣誉感强,有团队精神,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团结互助,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6、对我院有突出贡献者或代表我院参加国家、省级各项技术操作比赛获奖者可直接授予称号。
     二、评选要求及办法
评选“十佳岗位青年”活动是我院青年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总支、支部、各科室应加强重视,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认真考核,做好推荐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本次评选以团支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2017-2018年度“十佳岗位青年”申请表》(见附件)。
   (二)院团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团委委员及团支部书记代表、相关管理部门及专家组成评选小组,依据评审条件进行集体提名,最终产生入围人员10人,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请有意向申报的青年职工,务必于5月2日前将《2017-2018年度“十佳岗位青年”申请表》交至院团委办公室(雅悦酒店225房间)。
     联系人:毋杨
     联系电话:13838142656

     附件:《2017-2018年度“十佳岗位青年”申请表》


医院团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