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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人员形审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17字号调整
信息来源: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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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2019年度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形审顺利通过,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所有参与人员信息,参与外单位项目的课题/任务负责人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人员限项的范围:包括在研项目和本次申报。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任务(课题)数等于课题负责人的数量(包含项目负责人同时承担课题的情况)。
     5.负责人不得因为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
     6.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在研未结项和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其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只有1个)。
     7.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8.请认真查阅系统确认有黄色!标识的人员信息,该人员已承担或参与了在研项目。
     请各位申报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逐条核对,根据时间节点和形审要求按时提交。
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